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8日至2005年12月25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③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2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5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7日12: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2月18日9:00-12月28日16:00。
1.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后,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12月25日下午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的,应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核。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报名咨询电话。
3.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的最终缴费状态为准。
(三)岗位核减、取消和补报名
(四)准考证的打印和使用
(五)报名注意事项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应聘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二)资格复审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1. B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心理测试、专业科目测试、结构化面试四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科目测试方式为试讲。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专业科目测试30%、结构化面试30%的比例计算。
3.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五、体检、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511-87052750(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511-85340800(镇江市人社局事业处)。
1.2023年江苏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