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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2025年上海市杨浦区公办学校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者:刘影作者:发布时间:2024-11-09浏览次数:10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高校应届毕业生

2、外区在职教师(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3.原则上应聘小学及以上学段,所学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应聘学科相符。

4.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应届毕业生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公费师范生和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3)应聘初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须具备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符合本市对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的相关规定,一般须为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其中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至普通高校对口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2、外区在职教师

(1)应聘业余大学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2)应聘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本市在职教师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应聘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的可放宽为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且在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的,可放宽为高职及以上学历但须持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或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

(3)应聘初中、小学教师条件:本市外区在职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外省市外区在职教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4)应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条件: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5)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教师职称、区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相关能力要求:

1.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本市外区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未在注册范围内的除外)应提供定期注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证。

2.须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及幼儿园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3.应聘英语学科的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雅思6分及以上或托福90分及以上证书。

4.须符合招聘单位对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能力要求。

三、招聘流程及入编考试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2024年11月15日

 报名方式:登录杨浦教育改革与发展网(http://www.ypjy.edu.sh.cn/),点击首页招聘公告即可跳转到报名网站。

(二)学校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招聘单位安排面试、试讲、笔试等考核。招聘单位的考核方案须交主管部门核准备案。考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一般按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参加统一的进编考试。具有高级教师职称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核后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组织考试:区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进编考试。

 进编考试大致时间:

 学科笔试:2024年11月30日上午

     综合测评:2024年12月11~13日

     教师职业素质测评:2024年12月11~13日

 面试考核:2024年12月中下旬

时间安排可能会根据招聘进度做相应调整,最终以通知单时间为准!

(四)确定意向:进编考试通过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确认拟录用意向。如果进编考试通过人员大于岗位需求数,则招聘单位须根据学校考核的综合评分的分值高低,确定拟录用意向人员。

(五)审核。招聘单位将拟录用意向人员报区教育局审核,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六)体检。区教育局组织拟录用人员参照《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格检查标准》,在本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将考察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其他事项

1.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所有拟录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录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2.所有拟录用人员须在录用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取得的,不予录用。

3.拟录用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咨询、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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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31151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