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黄浦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黄浦区教师队伍师资配置,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需求,现将2025年黄浦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基层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次性公告如下:
一、招聘教师计划数
黄浦区教育系统2025年计划招聘教师312人,采取个人投递简历至单位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与品行。
3.身心健康、品貌端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须持有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中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条件的2025届应届大学生可报名应聘。
5.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专业和职业技能等要求。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应聘紧缺学科、符合特殊人才引进条件的可适当放宽。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高中、职校学段一般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段一般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相关。境外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并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地生源应届大学生应聘本区教师岗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者优先。
(2)应聘一般学科需提供大学外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成绩≥425分);应聘英语学科需提供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3)应聘一般学科,需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幼教学科,需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提供计算机证书,或在校期间计算机相关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5)择业期毕业生条件,参照应届毕业生执行。
2.社会人员:
(1)高中、职校学段一般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他学段一般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2)具有在本市执教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原则上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特别优秀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得区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称号或区级以上骨干教师。
近五年内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评比,并在本学科领域中获区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近五年内获得区科研成果论文或区德育年会或区教研室主办的教育成果论文二等奖及以上;区级科研课题的申报者或前三位的参与者(含第三位)或主要撰写人。
3.特殊人才引进: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含应届生、社会人员),但属于单位急需引进的特殊人才,须由单位向区教育局提出“特殊人才引进申请”,待相关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进入程序。
三、招聘程序
黄浦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受理部门是黄浦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基本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告各单位经批准的招聘计划(一年一次),并组织各单位参加长三角师资招聘专场和高水平大学毕业生招聘专场。
(二)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初步审查和试教。
(三)测试、测评:由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拟招聘人员参加本区委托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综合测试、心理测试(教师职业素质测试)、上海市师资招聘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另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四)专家组面试:对拟招聘人员集中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面试。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用人单位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政审。
(六)拟录用人员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黄浦区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含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可列入录用人员范围,并根据相关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